西安市2017年秋季围棋段(级)位赛”赛程安排
2017-09-30
来源:西安市围棋协会 浏览量:0次
西安市2017年秋季围棋段(级)位赛 | ||||
秩 序 册 | ||||
赛 程 安 排 | ||||
9月30日 | 上午 准备器材 下午 15:00裁判报到 | |||
周六 | ||||
级位A组升1级/B组升2级/定1段组 | 3升4段组/4升5段组 | |||
(双方共用时50分钟) | (每方用时45分钟) | |||
10月1日 | 第一轮 8:30-9:20 | 第一轮 8:30-10:00 | ||
第二轮 9:40-10:30 | 第二轮 10:30-12:00 | |||
周日 | 第三轮 10:50-11:40 | 第三轮 13:00-14:30 | ||
第四轮 13:00-13:50 | 第四轮 15:00-16:30 | |||
第五轮 14:10-15:00 | 第五轮 17:00-18:30 | |||
会务组办理级位证书 | ||||
1段升2段组/2段升3段组 | 3升4段组/4升5段组 | |||
(双方共用时60分钟) | (每方用时45分钟) | |||
10月2日 | 第一轮 8:30-9:30 | 第六轮 8:30-10:00 | ||
第二轮 10:00-11:00 | 第七轮 10:30-12:00 | |||
周一 | 第三轮 13:00-14:00 | 第八轮 13:00-14:30 | ||
第四轮 14:30-15:30 | 第九轮 15:00-16:30 | |||
第五轮 16:00-17:00 | 第十轮 17:00-18:30 | |||
1段升2段组/2段升3段组 | 3升4段组/4升5段组 | |||
10月3日 | (双方共用时60分钟) | (每方用时45分钟) | ||
第六轮 8:30-9:30 | 第十一轮 8:30-10:00 | |||
周二 | 第七轮 10:00-11:00 | 第十二轮 10:30-12:00(3段组结束) | ||
第八轮 13:00-14:00(1段组比赛结束) | 第十三轮 13:00-14:30 | |||
第九轮 14:30-15:30 | 第十四轮 15:00-16:30 |
西安市2017年秋季围棋段(级)位赛补充规定
1、参加级位A组升1级者须携带新版2级证书或旧版4、5、6级证书,级位B组升2级者须携带新版5级证书或旧版7、8、9级证书;定1段组须携带新版1级证书或旧版3 级以上证书。
2、请携带编号610开头的段、级位证书以备办证书时查验;无证书者或持非610开头的证书比赛成绩无效并停赛;
3、办证时请出示编号为610开头的原段(级)位证书、身份证号及近期1寸免冠蓝(白)底彩照1张;证书盖章有效。
4、证书查询:比赛结束20个工作日后,可在陕西省围棋协会官方网站:www.sxwqxh.com输入姓名+身份证号,可查询本次比赛发放的证书信息。
5、定1段组至4段组均电脑编排,先后手猜先决定,猜对者执黑;
6、比赛期间不得悔棋或给他人支招,如经发现或被投诉,视情节判警告、判负直至取消参赛资格;
7、放弃单官必须在单官阶段且未超时前提出;否则不予受理;
8、对局中提出对手违规行为的申诉,须在对局进行当时立即提出,逾期失效。
9、对局中一方离席期间,对方可以下子,当离席方回席时,对方有义务指明落子点;
10、每局比赛结束,由负方签字确认,成绩登记后方可离开赛场;
11、各组赛程已不足3盘(含3盘)时,不再编入新升段者参赛;
12、升级办法:(备注:本次颁发的级位证书均为新版中国围棋协会统一印制)
A组升1级组:5盘胜3盘者升为1级,不再参加本组后边的比赛;可报名参加定1段比赛,其报名费优惠为150元。
B组升2级组:5盘胜3盘者升为2级,不再参加本组及本赛事后边所有的比赛。
定1段办法:5盘胜3盘者定为1段,不再参加本组后边的比赛;可报名参加1段升2段比赛,其报名费优惠为180元。
升段办法:1段升2段:8盘胜5盘者升2段
2段升3段:9盘胜6盘者升3段
3段升4段:12盘胜9盘、16盘胜11盘、20盘胜13盘者均升4段
4段升5段:14盘胜11盘、18盘胜12盘、22盘胜14盘者均升5段
13、升级、升段棋手凭裁判长签字积分卡,到会务组缴费办理证书;
14、升段次序:1段-3段组升段者成绩卡(编排卡)经裁判长签字后,在原段位组销号后持成绩卡、桌牌到新升段位组裁判处报到;
15、请家长和孩子约好等待地点,不要在赛场门前围观,以免拥堵。
16、 赛场纪律:
1)须佩戴参赛证进入赛场,以便裁判员帮助棋手查找座位。
2) 进入赛场后保持安静,着装整齐,注意言行文明;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;赛场内禁烟;
3)比赛时,棋手不准有任何妨碍对方思考的行为;对判罚有异议者可书面申请仲裁;
4)棋手不得扰乱赛场秩序,无理取闹者视情节判其警告、判负直至取消参赛资格;
5)比赛结束后,棋手收拾完棋具安静离场,不得逗留、围观,不许在赛场内追跑打闹;
6)家长、教练员、领队比赛期间不得进入赛场。不得扰乱赛场内外秩序,屡禁不止者,视情节判其所属棋手警告、判负直至取消参赛资格。